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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为更好地挖掘、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,丰富校史馆藏品内容,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近70年的发展历程,总结办学经验,展示办学成就,沈阳化工大学将于2022年1月2日启动校史馆展陈更新工作。请广大师生员工、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、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,积极捐献实物、图片、声像、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。现将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和类别

(一)实物类

1.上级领导、重要外宾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题词、题字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;

2.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、知名教授任命、聘任、论著、信函、手稿等重要文档资料;

3.涉及学校历史变迁的牌匾、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、印刷品、纪念册(封)、徽标、印章、票据、凭证(如早期录取通知书、成绩单、毕业证、学生证、图书证)等;

4.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意义和史料保存价值的锦旗、画册、礼品等;

5.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、会议、赛事,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、奖杯(牌)、作品等,学校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、证书、奖杯(牌)等;

6.学校购买、制作或编写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、讲义、仪器设备、工具、模型等。

(二)影像类

1.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照片、纪念册等;

2.反映各院系(部)教学、科研、实习、实践活动的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影像资料;

3.反映学校重大学术、文化、体育、社会实践活动方面的视频、照片、录音等影像资料;

4.反映学校历史变迁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;

5.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影像资料;

6.反映学校历次党代会、教代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、学生组织的照片、录音、录像等影像资料;

7.校外媒体对我校的报道、图文资料等。

(三)文献类

1.反映学校发展、建设的文件、资料、报刊、出版物等;

2.反映校园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类单位、教师、学生自办刊物等;

3.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、印刷品、出版物等;

4.其他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资料和实物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1.接受捐赠。对无偿捐赠者,学校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,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校史馆。

2.代管与复制。对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校史馆可代为保管(双方签定保管协议),或复制后返还原件。

3.文字或口头提供。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,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党委宣传部。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,工作人员可前往协助记录整理。

4. 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。

三、征集要求

1.征集时间:2022年1月2—2022年530日。

2.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。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 冯老师

联系电话:024-89388323 15041200966

电子邮箱:syuctxcb@163.com

邮编:110142

地址:沈阳市铁西经济开发区11号街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沈阳化工大学党委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1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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